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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具有“犯意引诱”情况的被告人可以适用死刑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11-08 14:34)    点击:665

对具有“犯意引诱”情况的被告人可以适用死刑吗?

   《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曾指出,运用特情侦破案件是有效打击犯罪的手段,但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有时存在被使用的特情未严格遵循有关规定情况,在介入侦破案件中有对他人实施毒品犯罪的“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等问题。对具有“犯意引诱”情况的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无论毒品数量多大,都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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