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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毒品数量刚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是什么?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11-08 14:31)    点击:317

涉案毒品数量刚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是什么?

涉案毒品数量刚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要尽量区分主犯间的罪责大小,一般只对其中罪责最大的一名主犯判处死刑;各共同犯罪人地位作用相当,或者罪责大小难以区分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二名主犯的罪责均很突出,且均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也要尽可能比较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方面的差异,判处二人死刑要特别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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