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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能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8 11:19)    点击:176
探视权能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探视权,是指父母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会面、探视、看望、通信或其他交往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居于一定特定身份关系而 产生的法定权利,属于身份权中的亲权,具有身份性、专属性和不可抛弃性,该权利只能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行使,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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