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邱瑞波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离婚诉讼要搜集哪些证据?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8 11:18)    点击:98
离婚诉讼要搜集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6.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7.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8.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9.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0.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邱瑞波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邱瑞波律师,邱瑞波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邱瑞波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0903253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邱瑞波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揭阳律师 | 揭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邱瑞波律师主页,您是第2268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