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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幼女性交构成强奸罪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11-06 17:23)    点击:181

与幼女性交构成强奸罪吗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在强奸罪中还有一种特殊的犯罪形式,即奸淫幼女。是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幼女没有足够的能力对性交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决定是否“同意”,因此即使该幼女实际上“同意”与他人性交,该“同意”在法理上也是无效的,即不被法律承认,与该幼女性交者依然需按强奸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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