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情节的分类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2-10 12:00) 点击:210 |
量刑情节的分类 一、法定情节 法定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考虑的情节。法定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它又有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之别。 (一)、从重处罚 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选择适用相对较重或相对较长的刑期。它包括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在法定刑内判处刑罚;第二,要比照该犯罪分子没有从重情节时应判的刑罚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从重处罚并不意味着要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也不能理解在所谓的中间线以上判刑,人民法院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时,必须把从重处罚情节和整个犯罪事实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评估。 (二)、从轻处罚 所谓从轻,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选择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相对较短的刑期。和从重处罚一样,从轻处罚也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第二,要比照犯罪分子没有该处罚情节时应判的刑罚判罚较短的刑罚。我们既不能把从轻处罚理解成一律判处法定最低刑,也不能把从轻处罚理解成所谓的“中间线”以下判刑,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应当根据《刑法》第61条规定的量刑原则,综合分析案件的各个情节适当量刑。 (三)、减轻处罚 所谓减轻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第63条的规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有两种:一是犯罪分子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二是犯罪分子虽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还是过重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减轻处罚。前者一般称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后者一般称酌定的减轻处罚情节。至于减轻处罚的幅度,法无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定。一般认为,既可以由较重的刑种减轻到较轻的刑种,如有期徒刑减至拘役;也可以是由较长的刑期减轻到较短的刑期,如抢劫罪的法定最低刑是有期徒刑3年,减轻处罚时,就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不得少于6个月。需要指出,减轻处罚的幅度,虽然法无明文规定,但不能无限制地减轻到免予处罚。 (四)、免除处罚 所谓免除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免除处罚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只是因其犯罪情节轻微不要判处刑罚,或者具有其他法定的免除处罚情节,才免除处罚。需要指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犯罪分子免除处罚并不意味着对其不作任何处理,根据《刑法》第37条规定,对这种犯罪分子在判决免予刑事处分的同时,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节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建议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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