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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弃婴收养资格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1-30 10:25)    点击:158

  兰考弃婴收养资格

  2013年1月4日清晨8时许,河南兰考县一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发生火灾,“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的孩童中7人不幸丧生。当天上午,消防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全力抢险,经现场清理,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在送医途中抢救无效死亡,1人正在抢救中。

  起火地点为兰考人袁厉害家,多名儿童在火灾中伤亡。据悉,袁厉害多年来一直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口摆摊卖东西,以收养弃婴和孤儿出名,其安置孤儿和弃婴的地方紧邻兰考县卫生局和兰考县人民医院。

  “袁厉害没有能力没有条件收养弃婴,也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收养。”5日清晨,河南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其余的孩子都被移交临时安置点统一安置。

  问题思考:兰考弃婴收养资格有哪些?怎样收养弃婴?

  一、弃婴收养资格

  在《收养法》中,袁厉害与收养婴儿的收养法律关系是不成立的。那么收养弃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弃婴收养手续的办理需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三、弃婴收养手续的办理流程: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以上就是兰考弃婴收养资格的所有内容。4日发生在河南兰考的一把大火,吞噬了7条可怜的小生命,烧出了世间百态、人间炎凉。面对来自多方的压力,袁厉害主动送弃婴到福利院袁厉害流着泪说,自己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以后要把低保也还给政府,不再收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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